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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官方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该文件详细列举了20项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改革,并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研究院基于以往“三项改革”的研究成果,对该文件内容进行了简洁的阐释。
1. 巩固深化省属单位改革
措施内容:支持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持续深化、用足用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支持省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
解读:此条措施旨在通过深化省属单位的改革,激发其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特别是通过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权利,增强其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推动中央驻陕单位转化成果
措施内容:鼓励中央驻陕单位以“揭榜”方式适用“三项改革”政策;支持与省内单位开展横向科研合作、联合承担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将成果“打包托管”给平台公司进行转化。
解读:此条措施旨在引导中央驻陕单位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多种合作方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同时利用平台公司的专业力量加速转化进程。
3. 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
措施内容:支持改革单位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全流程贯通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单列管理流程,单列后的职务科技成果可由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资产管理职责;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由改革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解读:此条措施旨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单列管理、明确职责和自主处置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灵活性和效率。
4.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措施内容:改革单位可在设定合理路径、规范合同约定、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采取“赋权+现金”“赋权+约定收益”等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成果完成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赋权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旨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5. 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
措施内容: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应当履行自主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投资等转化义务;2年内未实施转化且无正当理由的,成果所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可自行实施转化或许可他人实施转化。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设定转化时限,督促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应用,避免科技成果的闲置和浪费。
6. 创新知识产权活化运用机制
措施内容:鼓励改革单位将专利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创新知识产权的活化运用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使用专利的门槛和成本,促进专利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化。
7. 优化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机制
措施内容: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作为科研人员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在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获前三等次且为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科研人员因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受到国家级和省级表彰的可按规定破格晋升职称。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优化职称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果纳入评价体系,激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8. 打造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措施内容:在全省工程系列各层级职称评审范围中增加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具有技术转移转化职能的事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并增设特设岗位不占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
解读:此条措施旨在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9. 强化成果转化人才激励
措施内容:改革单位应落实技术权益激励措施根据转化收益按约定或规定给予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奖励或报酬;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主要贡献人员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其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10%。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强化成果转化人才激励,提高科研人员的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激发其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 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
措施内容:探索推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投结合”“拨改投”放大财政资金效能形成循环运行的长效机制。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11. 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方式
措施内容: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出资组合。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创新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方式,促进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2.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
措施内容:在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科创类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13. 鼓励省属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措施内容:对省属企业承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用自有科技成果产业化成立的科技型企业支持其通过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等方式对科技骨干员工进行中长期激励。
解读:此条措施旨在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通过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等方式激发科技骨干员工的创新动力。
14. 加快科技成果中试放大和验证熟化
措施内容:围绕重点产业链和产业技术细分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提供价值挖掘、中试熟化和二次开发等专业化服务。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等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的中试放大和验证熟化提供有力支持。
15.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牵引
措施内容:定期发布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未来健康、未来制造等领域应用场景开放清单,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测试、试用、应用环境。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对此类产品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推荐。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政府牵引、采购扶持、专利优先等措施,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测试、试用、应用环境。
16. 促进高校院所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措施内容:推广“实验室+产业化公司”的融合创新和成果应用模式,支持改革单位依法依规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协同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转化。探索在陕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根据其与在陕企业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企业数量及规模等情况,择优给予综合奖补。
解读:此条措施通过鼓励引入外部技术支持和科创能力评估,推动省内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从开放合作和科技应用两方面创新发展。
17. 支持科技成果落地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
措施内容:依托秦创原未来(新兴、特色)产业创新聚集区,一体化部署平台、人才、金融、服务等要素资源,构建综合性、全链条、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各聚集区优先承接“三项改革”科技成果,按产业领域集群式转化,落地项目享受聚集区相关优惠政策。
解读:此项措施突出了秦创原等产业集聚区对产业的突出作用,引导企业集聚发展。
18. 完善常态化路演机制
措施内容:优化“三项改革”线上路演平台功能,常态化开展成果、产品、场景、团队、金融等路演。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对参与路演并实施转化的优秀项目,通过“以演代评”方式给予后补助支持。对“三项改革”优秀项目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等赛事活动实施直通车申报。
解读:此项措施包含的线上路演平台作为一种现代、高效的展示和交流方式,能够打破地域限制,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公众关注。通过优化其功能,如提升用户体验、增加互动环节、强化数据分析与匹配能力等,可以更有效地促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9. “技术托管”机制
措施内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国有投资平台等作为“技术托管”平台,为改革单位提供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代表改革单位持有或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行使除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
解读:通过构建“技术托管”平台,可以有效降低改革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成功率。
20. 落实尽职免责机制
措施内容: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改革单位相关人员,免于追究其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出现探索性改革举措失误的决策责任和工作责任。改革单位依法依规制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及其落实情况可作为检查、考核等工作的依据。健全审计、检查、考核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实现鼓励科技创新、支持成果转化政策取向一致性目标。
解读:此项措施体现了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改革单位及其相关人员采取的一种既鼓励创新又保护责任的宽容态度,旨在营造一个更加开放、包容、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环境。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推动陕西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陕西将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该政策也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迈上新台阶。